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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貞》心相挺我們人民有自由言論
貞請教律師好友的結論:

依陳菊身分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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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貞》心相挺我們人民有自由言論
貞請教律師好友的結論:

依陳菊身分,若受輿論質疑或中傷,可透過召開記者會或接受採訪、媒體投書、臉書貼文評論等方式來澄清,對他人的批評言論,應有較高的容忍程度。
法官認定,張琍敏主觀上有相當理由及資料,確信她所陳述的內容為真,缺乏「誹謗故意」,內容也屬可受公評的事項,因此不構成誹謗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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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為新北立法委員參選人《板橋阿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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